自愿给女人的钱一般不能要求返还,但存在例外情形。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一般赠与不可撤销
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(如“520”“1314”等特殊金额)或日常礼物,通常视为表达情感的无条件赠与,财产权利转移后无法追回。例如,法院曾判决恋爱期间转账的1314元、520元属于自愿经济馈赠,分手后无需返还。
例外情形可主张返还
附条件赠与未达成:若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大额赠与(如彩礼、购房款等),双方未履行条件时可要求返还。例如,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房产,最终未登记结婚的,可能需返还。
存在欺诈、胁迫或借贷关系:若有证据证明转账系被欺骗、胁迫,或明确为借款(如保留借条、聊天记录等),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。
法定撤销权情形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,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、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约定义务时,赠与人可在一年内撤销赠与并追回财产。
建议:大额转账前应明确性质(如签订协议),保留书面证据;若涉及纠纷,可通过诉讼结合转账目的、金额、双方关系等综合举证。